本校具後備軍人身分之同學(含女生),應行辦理「儘後召集第2款」申請事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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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校具後備軍人身分之同學(含女生),應行辦理「儘後召集第2款」申請事宜
一、本校已服完兵役具有後備軍人身分(含女生)尚未申請「儘後召集第2款」之同學,請於114年10月17日(五)前持退伍令或結訓令或替代役退役(補充兵) 證明書影本逕交生活輔導組彙辦;另達除役年齡者免辦(各軍階除役年齡說明如附件)。
二、應行辦理「儘後召集第2款」之同學,因個人未主動提出申請辦理,其後續衍生之兵役問題(如接受勤、教召等…)由學生自行負責。